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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馮國寶報導)日前接獲蔡姓機車騎士報案, 金湖分局受理後前往現場查訪,向附近商家及警察局所建置路口監視器調取監視影像,經抽絲剝繭發現將機車停放在該失竊處路段的1名女子涉有重嫌;員警依據監視器影像嫌犯特徵、衣著及交通工具,很快就從附近監視畫面查出所騎乘機車號牌,再以車籍系統查知機車所有人資料並請其到案說明。
警方調查,竊嫌沒有竊盜前科,到案時坦承犯行並指出,當下係為了與另一名未帶安全帽女子共騎一台機車,缺少一頂安全帽,把歪腦筋動到旁邊機車上的一頂安全帽,對於自己的行為深感懊悔。因竊盜罪屬於公訴,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將其函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金湖分局指出,別人的安全帽真的不要亂拿,其行為觸犯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屬於公訴罪,算失主不願提告,警方仍需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會留下刑事案底,後悔莫及。
金湖分局分局長張文峰表示,許多人為了方便,停車後就把安全帽放在坐墊或後照鏡上,讓有心人有機可乘,呼籲民眾應該將安全帽放在車廂裡以免被偷。
近年來安全帽造型與色彩越來越多變,臺灣省都有發生安全帽遭人順手牽羊案例,不過即使價值多僅數千元甚至數百元的安全帽,警方也會全力偵辦,喜歡別人安全帽或是缺一頂安全帽的人,在「用偷」或是「借」時最好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