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馮麗月/屏東報導)日前有民眾向屏東縣政府縣長信箱檢舉,稱屏東市瑞光路三段有某養生館以養生推拿之名義,實際暗藏春色,容留未成年少女從事性服務。
屏警局接獲縣長室交查,則由刑警大隊「民生暨重大刑案專責組」及轄區民生派出所共組專案小組,經近月來的埋伏,雖未有發現未成年之女子的進出,但有輕熟女數人頻繁出入,研判確有經營賣淫之情事,專案小組人員並利用臨檢勤務,觀察養生館內的環境,發現該養生館為逃避檢警查緝,每個房間內均加裝上螢幕,得以察看一樓人員進出入狀態,增加檢警查緝困難度。
專案小組將偵查情形陳報於屏東地檢署指揮並指派檢察官偵辦,確認時機成熟,故於本(3)月22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先在附近埋伏後,發現盧姓、吳姓男子由店內走出,警方隨即尾隨攔查,渠等2人均坦承甫於店內分別以半套、全套消費,因而進入實施搜索,扣押營業所得新臺幣3萬9,900元,消費單、監錄系統及含有體液之衛生紙1糰等證物及洪姓,陳姓兩位服務小姐。
詢據上述兩位服務小姐,供稱半套1500元、全套2000元分別收取,負責人李女則以每節(90)分鐘各抽取300、400元之不等佣金,犯嫌亦坦承上情不諱,全案以妨害風化罪嫌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分別移請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署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偵辦、裁罰。